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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在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等方面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指导数据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和协调配套,制订本建设指南。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遵循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以促进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主线,遵循顶层设计、协同推进,问题导向、务实有效,应用牵引、鼓励创新,立足国内、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建立国家数据标准体系,为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提供有力支撑。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围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数据管理、数据服务、训练数据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确权、数据资源定价、企业数据范式交易等方面制修订30项以上数据领域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形成一批标准应用示范案例,建成标准验证和应用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备数据管理能力评估、数据评价、数据服务能力评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绩效评 估等能力的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二、建设思路 (一)数据标准体系结构 以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指引,构建数据标准体系。数据标准体系结构包括A基础通用、B数据基础设施、C数据资源、D数据技术、E数据流通、F融合应用、G安全保障等7个部分,主要反映标准体系各部分的组成关系。数据标准体系结构如图1所示。 A基础通用标准包括术语、参考架构、管理、服务、产业等,位于数据标准体系结构的最左侧,支撑标准体系结构中其他部分。B数据基础设施标准以现有相关标准为主,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算力保障和流通利用标准建设,为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融合应用提供支撑。 C数据资源标准聚焦基础资源、开发利用、数据主体、数据治理和训练数据集,为数据资源高质量供给提供标准支撑。D数据技术标准聚焦数据汇聚、处理、流通、应用、运营、销毁等技术,为数据生命周期提供技术标准支撑。E数据流通标准聚焦数据产品、确权、资源定价、流通交易等环节,为数据有序流通提供标准支撑。F融合应用标准位于数据标准体系结构的最顶端,聚焦《“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重点行业领域,为行业领域数据管理应用、数字化水平评价、数据服务能力评估、转型成效评价等融合应用提供标准支撑。 G安全保障标准包括数据基础设施安全、数据要素市场安全、数据流通安全等,位于数据标准体系结构的最右端,为标准体系建设提供合规保障。 (二)数据标准体系框架 数据标准体系框架包含A基础通用、B数据基础设施、C数据资源、D数据技术、E数据流通、F融合应用、G安全保障等7个部分,如图2所示。 1.术语标准 主要用于统一数据相关概念,为其他部分标准的制定和数据业务的开展提供基础支撑。 2.参考架构标准 主要规范数据相关方的逻辑关系和相互作用,用于帮助各方认识和理解数据标准化的对象、边界、各部分的层级关系和内在联系。3.管理标准 [...]